继上个月征迁公告发布之后,“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
近日,关于中煤二期安全及卫生防护范围内房屋腾退公告出现在相关村组,《通告》对腾退范围、腾退期限(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法律责任作了明确指出。
在2025年《横山区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中煤二期征迁、榆横安置社区建设进行了“划重点”:全力以赴做好中煤二期等重大项目征地拆迁、矛盾化解和服务保障。完成中煤2.2公里安全防护范围内居民搬迁。榆横安置区路网、社区服务中心和污水处理站10月底建成投用。
关于中煤陕西能源化集团有限公司甲础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安全及卫生防护范围内房屋腾退通告
为推进中煤陕西能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安全及卫生防护范围内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十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以中煤综合利用项目煤气化装置为圆心,以2.2公里距商为半径向外延伸区域,并将2.2公里半径外的横山区波罗镇龙泉墩组剩余区域(向西延伸约0.5公里),横山区白界镇马扎梁组剩余区域(沿榆靖公路向东延伸约0.8公里)纳入征迁范围,涉及横山区波罗镇双河村双河组部分区域和波罗镇双河村龙泉墩组、白界镇孙家湾村马扎梁组整组。
该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实际使用权人(租赁住宿、经营)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全部腾退。
腾退房屋时,请被征收人自行处理房屋内的物品,并结清根关费用(如水、电、燃气、物业费等)。
1.若在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腾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此产生的执行费用、物品保管搬运费等一切损失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2.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拆迁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